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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百余人混入教育界案告破

1998-07-23 来源:光明日报 庄电一 我有话说

本报西宁7月22日电(记者庄电一)利用私刻的假公章、借发文之机偷盖真公章、模仿领导签字,居然在半年内将百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和本不适合教育工作的工人调入教育界。这一发生在宁夏青铜峡市、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大案终于告破,最近做出一审判决。

教育界被人称为“清水衙门”,然而,“清水衙门”人未必都“清”。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也引来一些人羡慕的目光和非分之想,这就给利令智昏的贪婪者以可乘之机。在青铜峡市教育局人事室当干事的徐堂锋及其同伙人就是这样一些胆大妄为的贪婪者。1997年至1998年2月,徐堂锋利用发文盖公章的机会,在公文中夹带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登记表,偷盖市教育局公章,私自将43人调入教育系统工作,从中收受贿赂47400元。1998年2月的一天,徐堂锋以单位公章丢失为由到银川一家刻字店私刻“青铜峡市教育局”印章一枚,并将此假章印在登记表中“调入主管部门”栏内,模仿领导字体签上“同意调入”字样,又将30人调入本地教育系统,徐堂锋从中收受贿赂32000元。

1998年1至3月,徐堂锋先后两次向该市人事劳动局干部哈万祥行贿31000元,向该局局长李登玉行贿6000元、向市教育局分管教师工资的干事方勇三次行贿16000元。哈万祥因此擅自为徐堂锋签字的21名合同制工人办理了调动手续,方勇在拿了钱后则为徐堂锋私自调入的34名合同制工人开出了工资介绍信。

此外,哈万祥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还从另两人手中收受贿赂6500元。

检察机关查明:徐堂锋共收受32人、38次贿赂达78400元,他先后8次向3人行贿53000元。哈万祥先后3次收受贿赂32000元。

青铜峡市办公室秘书徐志宁,于1998年4月在本市一个体刻章店私刻“青铜峡市教育局学籍章”一枚,然后用纸盖过印章中的“学籍章”3字,伪造出“青铜峡市教育局”印章,然后又模仿领导签字,为5人办理假调动手续,共收受贿赂22000元。为此,他还向徐堂锋送了1000元。这么多人在这么短时间内涌入本地教育系统,成为当地议论纷纷的现象。混入教育界的除了上面提到的合同制工人,还有站柜台的人,开饭馆的人,甚至还有正上学的中学生。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

据介绍,这一串案查出3枚假公章、涉及8名机关干部。在查案过程中还查出包括市教育局一名副局长在内的其他人的一些经济问题。

7月初,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堂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行贿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哈万祥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方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徐志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处罚金3000元。所有赃款如数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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